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第22條之2附表9

2016-03-17 10:3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管字第10505012771號

附件:如文

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二條之二附表九。

附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二條之二附表九

 

部長  陳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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